北京市文联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
(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民间艺术、曲艺、杂技、文艺评论)
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来源:组联部      发布时间:2025-05-16

 
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市属国有或民营文艺单位: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详见《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的通知》)。北京市文联负责“其他艺术类”(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民间艺术、曲艺、杂技、文艺评论)作品评选工作。现将作品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担负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评选推出一批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首都文化形象的优秀作品,推动首都文化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及参评条件

  (一)评选范围

  1.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只评选作品。其他艺术类参评作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民间艺术、曲艺、杂技、文艺评论等8个艺术门类的艺术作品。

  2.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的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演出、发表、出版的新作品。

  (二)表彰名额

  3部。

  (三)评选条件 

  其他艺术类作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市属国有或民营文艺单位和北京市文联相关文艺家协会会员创作的曲艺、舞蹈、杂技、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文艺评论等作品。

  (2)作品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创造性,制作精良,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

  三、申报材料

  1.参评作品的音像制品(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曲艺、舞蹈、杂技等作品完整、清晰的CD、DVD光盘或U盘。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2.文艺评论作品的样书样刊样稿,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复印件或相关材料。

  3.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主创人员名单(附件2)。

  以上材料均一式十四份。文字材料请使用A4纸。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申报截止。

  五、申报方式

  评选工作组下设8个专项组,收取各艺术门类申报材料。

  1.美术作品专项组,由北京美术家协会牵头负责;

  2.书法作品专项组,由北京书法家协会牵头负责;

  3.摄影作品专项组,由北京摄影家协会牵头负责;

  4.舞蹈作品专项组,由北京舞蹈家协会牵头负责;

  5.民间艺术作品专项组,由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牵头负责;

  6.曲艺作品专项组,由北京曲艺家协会牵头负责;

  7.杂技作品专项组,由北京杂技家协会牵头负责;

  8.文艺评论作品专项组,由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牵头负责。

  申报材料可通过电子邮箱和邮寄方式报送至各艺术门类作品专项组,专项组联系方式附后(附件3)。

  六、申报纪律

  1.申报作品必须按《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申报作品存在违反评奖要求、虚报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2.各艺术门类专项组要严格按照作品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资格审定工作,严禁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或存在版权等纠纷的作品参评。

  3.凡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由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销其所获奖项、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附件:1.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

     2.第十一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申报作品主创人员名单

     3.各艺术门类作品专项组联系方式

 


2025年5月16日


 


文艺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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